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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二):与其给予,不如放权

发布日期: 2014-04-22   点击数:次   作者:admin   

简政放权进行时
高校缺哪些自主权?
与其给予,不如放权

  落实大学自主权,不在于要给大学多少权,而是应该明晰政府和大学的权力边界。借鉴最近比较热门的负面清单的概念,所谓负面清单,就是政府在管理过程中以“非禁即入”为原则,仅规定禁止或限制进入的领域。那么,在讨论大学自主权方面,是否也可以转变一下思路,从规定“大学可以做什么”到明确“大学不能做什么”。政府不再给大学画圈,而是政府先把权力边界划好,把办学的空间留给大学。

    ■黄达人

  高校缺哪些自主权?从事大学管理工作二十余年,但是要我列出一个大学需要哪些自主权的权力清单,一时还真的列不出来。在回顾了三年来与国内“985”、“211”大学、地方本科高校、高职院校以及海外大学100多位校长的交流经历后,对于这个问题,觉得还是有话说。

  对于公立大学来说,政府是大学的举办者。从法理上说,政府的授权是大学办学自主权的来源。对于大学而言,关键是知道有哪些办学自主权以及哪些权力可以从政府那里得到让渡和授权。关于办学自主权,《高等教育法》中明确规定的有七条,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大学需要的办学自主权已远不止这些。目前的问题是,一方面,政府对于大学到底该有哪些办学自主权还没有明确说法;另一方面,大学自身还没有认真去思考需要哪些办学自主权以及这些办学自主权应该如何行使。

  因此,要回答这个问题,不如换一个角度,站在更加宏观的层面看待这个问题,即如何看待政府与大学的关系。

  与其增加自主权,不如放权给大学

  在与“985”大学校长、书记聊天的过程中,大家有一个普遍的感受,就是对于“985”大学而言,真的要说需要哪些具体的自主权,很少。与我交流的很多校长很明确地说,大学自主权不是制约大学发展的瓶颈。同时,海外大学的校长则说,中国大学校长在财务和机构设置等方面比他们有更大的自主性。

  一方面,好像不需要更多的自主权;但另一方面,在办学的过程中,又确实感到无法静下心来、集中精力,很多时候是被牵着鼻子走。我认为,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政府对于大学的管理方式多是工程化、项目化、碎片化的。例如,在评价教学方面,有精品课程、教学名师、重点教材等很多竞争性项目。办学者虽然可以不参加评选,但下一次评价学校、学科时,这些又是主要指标,因此不得不参加。种类繁多的申请、评审占用了大量时间和精力,而大学的特色也逐渐被一些量化的指标所替代。所有的学校都在同一个指标体系中竞争,大学发展的多样化也就无从谈起。

  因此,我认为,落实大学自主权,不在于要给大学多少权,而是应该明晰政府和大学的权力边界。借鉴最近比较热门的负面清单的概念,所谓负面清单,就是政府在管理过程中以“非禁即入”为原则,仅规定禁止或限制进入的领域。那么,在讨论大学自主权方面,是否也可以转变一下思路,从规定“大学可以做什么”到明确“大学不能做什么”。政府不再给大学画圈,而是政府先把权力边界划好,把办学的空间留给大学。

  随着本届政府简政放权工作的推进,我们也看到,教育部以及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了很多努力。

  在学科建设方面,取消了国家重点学科评审和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审。这有利于大学根据学术发展规律和办学特色自主决定重点建设哪些学科,以及以何种标准衡量这些学科建设水平。

  在本科教学方面,对“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模式进行了优化调整。大大减少了竞争性的项目评审,将项目资金打包拨给大学,由大学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进行统筹配置。竞争性项目多了,容易导致大学急功近利的行为,因此在现行生均拨款加专项经费的拨款体制下,首先应是保证生均经费并逐年提高,落实生均拨款是落实大学办学自主权最起码的要求。接下来,减少专项的项目数量,以宽口径的形式下达给大学。

  为了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大学的关系,避免政府因掌握财权,而干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建议成立国家和省级两级教育拨款委员会,负责制订教育拨款预算,并监督政府部门依照预算拨款。

  因此,在处理政府与大学关系方面,政府应该放权让大学自己去发展。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大学要多一些指导性的意见,少一些指令性的文件。

  例如,在大学管理体制方面。处理设有医科的大学与附属医院的关系时,在大学直接管理还是成立医学部管理这类具体问题上,完全没有必要统一规定,而应由学校根据自身的历史和传统去解决。

  又如,在大学人事工作方面。教育部已在几所高校开展公开选拔直属高校校长的试点工作,是一个可喜的进步。顺着这个思路,下一步我建议:一是增加学校的提名权;二是在专家组面试时增设候选人与专家个别交流的环节;三是吸收部分专家参与未来对校长的考核工作。

  再如,在学术权力方面。很多地方本科高校由于要对接地方、对接当地的产业,在设置专业目录外的专业上有较大需求,而且名目繁多。我建议:在目前尚不能自主设置目录外专业的框架下,是否可以允许各校在专业下自主设置专业方向,并将专业方向体现在毕业证书上,切实做到宏观上控制、微观上放开。

  政府在放权的同时要加强考核和评估

  政府管理大学,从管制型向监管型转变,这里面应该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把该放的权力放掉;二是把该管的事务管好。因此,政府在转变职能的背景下,对于大学的管理应该侧重在监督。

  例如,取消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审体现了国家在博士生培养质量管理思路上的重要转变,强调质量监督。国家在取消论文评审的同时,加大了抽查力度,从过去的5%抽查率提高到10%。这是国家在博士生培养质量管理思路方面由“选拔优秀”向“保质量底线”的重要转变。

  又如,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从水平评估改为审核评估以及针对新办本科院校的合格评估。合格评估抓底线。而所谓审核评估,是按学校自己确定的办学目标进行评估。审核评估代表了政府对大学管理的一种导向,即对大学的评估是一个相对概念,既不是用同样一套指标体系去评价大学,也不是用定量的方式去考核大学,而是看大学是否遵循自己的办学定位,是否实现了办学目标。

  因此,无论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还是第三方如教育拨款委员会,在对大学的考核与评估方面,不宜过分强调绩效,以免导致大学过于追逐短平快的数据,而忽视人才培养等需要长时间用心耕耘的领域。

  落实办学自主权,还需要制度环境的支持

  目前,教育部各司局正按照国务院统一要求,积极制定负面清单,缩减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对于大学的行政干涉。

  在落实办学自主权方面,教育部直属高校感受最明显,地方高校次之,目前最困难的是高职院校。落实办学自主权,需要整个制度环境得到改变。

  以人事自主权为例。教育部人事司明确:充分尊重直属高校的用人自主权,学校编制总量内进人由学校按照规范的程序自主进行,无须上报核准。而在地方层面上,各地方政府虽也在积极探索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但实际执行情况却很不一致。问题主要有:

  一是地方高校的选人、进人自主权落实不到位。不少地方还仍然延续着由政府统一编制计划、公布信息、组织考核、办理录用手续等带有强烈计划经济色彩的做法,高校选人、进人缺少自主性。尤其是走转型发展道路的高校和高职高专要实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必须引进一批行业专家和企业技术骨干,但受现有进人模式和应聘者的学历学位、职称等资格条件限制,在履行调入手续时往往比较困难,没有真正体现高校用人自主权。

  二是地方高校的职称评审权没有全面落实。不少地方政府虽在积极探索下放职称评审权,但往往只下放给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其他高校的教师仍须接受地方政府统一组织的评审。

  三是地方高校的人员配置权被弱化。《高等教育法》规定,高校可“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确定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但在现行体制下,不少地方高校的内设机构、干部职数、岗位设置和聘用均须由政府审批。(作者系中山大学原校长)
 

浙江高校:职称评审权下放一石激浪

   ■本报记者 唐景莉 通讯员 叶莉

   4月10日,浙江省召开关于深化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工作视频会议,对职称评聘制度改革做出具体说明和部署。日前,记者走进湖州师范学院进行采访。

  校长胡璋剑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其中专门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浙江省教育主管部门把职称评审权力下放,符合高等教育办学规律,是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举措,对理顺主管部门与高校办学主体之间的关系、加快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推动高等教育良性发展具有极为积极的作用。

  “但对学校而言,这也是一把双刃剑。”胡璋剑告诉记者,一方面,有了职称评审自主权,我们就可以紧密结合学校定位和发展方向,在符合学科和专业发展的师资队伍建设上做更多主体设计。但另一方面,权力不是越多越好,因为权力意味着责任,用得不好会适得其反。“总而言之,对于这样一个利好政策,高校必须要抓住机遇,规划好、设计好、实施好,发挥评聘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促进学校发展。

  重大意义 长远规划

  教师教育学院教授李文兵认为,此举可使学校根据自身的特色定位,结合学校地理区域和经济社会发展来制定目标、优化区域性资源。作为一名老师,无论是站在学校的角度还是自己的角度都感觉是一件好事。

  人事处处长朱礼敏介绍,评审自主权下放后,如何体现公平公正,切实保障教师的平等权利尤为重要。另外评价指标应该是多维度的,如教学评价、同行评价、专业评价、综合评价等。此外,职称评审权力下放后,学校将自定标准、自主评聘、自发证书,积极促进学校内部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科学布局 突出重点

  校长胡璋剑坦言,职称评审自主权下放后,学校将从被动适应省标准转变为主动布局所需人才框架。以此为契机,科学布局、突出重点、形成导向。另外学校还可以通过合理的评价体系设计,如加重教学考核比重,改善“轻教学、重科研”的局面;强化同行学术评价,形成“重质量、轻数量”的良性科研评价机制。

  学科规划与建设处处长李庆峰说,职称评审应该和学科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相匹配,需要注意梯度架构和特色建设。重点学科、扶持学科与一般学科之间要有一个层次感;正高、副高、讲师之间需要有相应的配比。除了考虑学院之间的平衡之外还要考虑学科之间的平衡。

  教务处处长马志和认为,学校的根本任务是育人,提高本科生的培养质量是我们学校最根本的使命,作为教务主管部门当然希望老师们把教学放在第一位。学校自主进行职称评聘以后,我们可以探索在评审条件中增加对教师教学评价的权重,比如说目前某个学科或专业的师资,尽管科研相对较弱,但教学效果较好,就有必要在政策制定时给予鼓励,这样有利于把不同类型教师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

  坚持标准 规范程序

  在校长胡璋剑看来,学校要按照“基础条件+遴选条件”的思路,在总体要求不降低的前提下,更注重教学、学科等重点领域的特色条件。在具体操作中,要规范评审程序中的每一个环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群众全程监督,维护好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

  科技处处长张大立告诉记者,如何用好权力,第一是制度在先,做好未来几年师资评聘规划,出台制度文件。第二是程序规范,评完之后要评估,建立相应的投诉机制和申诉的渠道。第三是监管到位,权力下放以后的评审标准,省里规定了基本要求,学校标准不能低于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加上学校的特色和要求去评,这样才能保证职称的含金量。

  政治学院青年教师孙米莉表示,青年教师对于评审权下放充满期待,但也有一些担忧,比如监管问题,今后由谁来监管,如何监管,如何保障公平公正。另外还有评价标准问题,以前主要看课题的层次高不高,文章发了多少、层次高不高等,今后学校在制定评价标准时,还会加入哪些指标,都是青年教师比较关注的。


以职称评审权下放为契机
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

   ■聂秋华

  近日,浙江省决定有步骤地全面下放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探索建立分类评价、高校自主评聘、政府宏观管理监督的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职称评审权的全面下放对于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首先,职称评审权下放是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举措。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专门就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行具体部署,同时提出要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在中央要求转变政府职能的背景下,浙江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时度势,在第一时间出台了下放职称评审权的政策。这是转变政府职能、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迈出的重要一步。

  其次,职称评审权下放是明晰政府与高校关系的正确选择。在现代大学制度的框架里,政府和高校都是为公共利益服务的机构,二者在地位和存在形态上有一定的平等性和独立性。浙江省教育主管部门在下放职称评审权的同时,提出政府要加强宏观管理监督,高校要科学制定评审计划和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此举既准确定位了自身的角色,又给予了高校学术自由的权力,有助于大学成为自主办学的实体,也有助于高校在减少行政干预的前提下满足政府预期。

  再其次,职称评审权下放是高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契机。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主要是通过制度构建来确立大学内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以实现民主管理、科学决策,提高管理绩效。人事制度改革是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职称评审权下放后,各高校可自行制定切合实际的教师学术评价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高校的自主性,发挥自身优势,使职称评审真正成为高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的重要手段。

  高校该如何以评审权下放为契机,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呢?至少可以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探索。

  第一,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形成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2010年以来,浙江省的高校实施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绝大部分高校空缺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有限,但职称评审又必须在政府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进行。这就需要高校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上下功夫,设法使专业技术人员在不同层级岗位流动,逐步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把真正优秀的人才选拔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来。

  第二,科学制定职称分类评审标准,建立多元化的评价制度。职称评审标准除了要体现重师德、重业绩、重能力的导向外,还要重点在两个方面进行探索:一要继续探索分类评审标准。前两年,不少高校在教师分类评价机制方面作了有益探索,今后这项工作应该继续推进,研究制订更为成熟的分类评审标准,使教师能专心于自己擅长的方面,引导教师合理自觉发展。二要探索建立多元化评价标准。打破单一化、标准化的评价方式,建立尊重不同学科特点、有利于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多元化评价制度。

  第三,强化同行专家作用,尊重学术评价。通过同行专家学术评价进行教师职务评审既是国际通行的成熟做法,也是现代大学制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职称评审权下放后,高校应该强化学术权力,充分发挥同行专家的学术评价作用。要提高代表性论文论著同行专家评议的比重,规定将校外同行学术评议结论达到一定的标准作为提交学科组评议的必要条件;发挥学术权力在职称评审中的作用,增强教授的话语权,体现教授治校的学术精神,尽量减少将行政权力过于集中的人员列入评聘组织。

  第四,规范评审程序,保障公平公正公开。职称评聘工作涉及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因此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评审程序,引入必要的监督机制。同时,要及时妥善处理和解决开展自主评审工作中产生的争议问题。(作者系宁波大学校长)


   国际化形势下高校管理的新视野 

  高等教育国际化是当今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不仅是教育资源和信息的交流共享,更是一种新的办学理念。国际化水平已成为高校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并成为大学排行的重要指标。但高校的国际化管理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我们通过有效的途径来实现。

  构建国际化课程体系

  课程设置的国际化是高校国际化水平的重要体现。高校要在课程全球化观念的引导下,适时更新课程内容,借鉴先进的课程理念,注重将最前沿的科技成果补充、融入课程当中,提供更多培养学生国际意识和跨文化交际能力的优质课程。

  首先要做好课程分类,要从不同的培养目标和方向出发,将课程分层次区别对待。在课程设置上,应从内向型向外向型发展,从专业型向通才型发展,从本土化向国际化发展;在教育内容上,应设立涉及外国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课程。其次,在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和创新能力,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此外,推行双语教学也是不可忽视的环节。

  美国高校实现课程国际化普遍采用将国际化课程融入通识教育课程的途径。哈佛大学的课程设置,无论本科、研究生还是专业学院都体现出相当的国际性。有关比较政府学、经济制度、国际关系、人类学、世界各国历史和文化方面的课程早已纳入课程体系。如在哈佛大学的新通识教育课程改革方案中,八大知识领域中就有“世界各社会”和“世界中的美国”两个领域是关于国际化的内容,这充分体现了哈佛对课程体系中国际化、全球化的重视。另外,还以国际化的师资和实践教学活动等方式让学生深入体验国际化的教育。同时,互联网的发展和远程教育技术的进步也拓展了国际化课程的建设。

  加强师资国际化

  师资的国际化不仅体现在国际化师资的数量上,更体现在师资的质量上。高校应建立恰当的国际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加强教师之间的国际交流,努力创造条件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双向开放的战略。

  一方面,高校在国际化的进程中必须积极“引智”。目前,香港各大学的外籍教师比例已达到了40%左右。新加坡国立大学分别在纽约和伦敦设立了教师招聘办事处,在欧、美、日、澳的名牌大学招纳人才,高薪聘请著名学者专家来校任教。而美国更是以其强大的政治势力、雄厚的经济基础、先进的教研条件和优厚的待遇吸引了世界各地优秀的专家和学者。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每年都要接受数千名外国学者的访问。威斯康星大学一年要聘用600名外籍教师。由此可见组建国际化师资队伍对推进高校国际化进程的重要性。

  另一方面,高校要充分发挥自己的造血功能,紧密结合学科建设重点,有针对性地外派师资骨干研修交流。近年来,孔子学院已发展成为一个中国与世界文化交流的平台,高校可以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外派教师到孔子学院进行教学与交流;同时,还要善于利用合作举办孔子学院的国外高校的资源,把国外高校的教师引进国内,为师资国际化开辟一条新的途径。另外,也可以通过和国外院校及科研机构合作开展国际教育计划和跨国别研究来实现师资国际化的目标。

  实施国际化管理

  高校管理国际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有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做保障。建设与国际接轨的教学管理制度,如学籍管理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为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提供充分的支撑。

  国际化的图书馆、档案管理系统。高校要努力提升和创新图书馆的管理运行机制,以适应不断扩大的留学生规模的要求。比如完善图书馆网站的英文界面、研发其他较通用语言的查询界面、提高工作人员的语言应用能力等。而且大部分留学生居住在校外,还涉及图书馆数据库的远程访问授权等问题。留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后,会有办理各种证明的需要,急需一站式服务。学校应具备完善的留学生档案管理系统。

  优化国际化管理和服务。高素质的留学生管理队伍对于发展留学生教育事业至关重要,同时他们的言行举止也关系着国家的声誉。留学生管理人员要兼备跨文化交际能力与实际管理能力,应该对不同的国家、文化背景及传统习惯有所了解,在管理中融入人文关怀;要具备相应的知识技能,如通晓所需外语、熟练操作电脑,同时具备管理心理学、管理行为学等相关方面的修养和知识;要掌握法律法规知识,留学生管理工作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校纪校规,留学生管理工作者要熟知这些法律和规定,并及时传达给留学生。

  加强留学生教育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留学生因国别和文化背景的不同,不太适应中国的学习环境和教学方法,学习质量与中国学生相比普遍有差距,但降低要求势必影响留学生的教学质量,进而影响学校的声誉,所以必须坚持刚性管理与柔性服务的有机结合。留学生因原有的学习基础和态度不同形成了学习水平的差异,应从低年级抓起,全面了解每个留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等,因材施教,加强指导,鼓励他们向更高学历层次发展。(作者单位:北京语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