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和更新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信息的通知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数据库,有力保障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工作的开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现面向全国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增补评审专家,同时对原有评审专家信息进行更新。现就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二)品德优秀、敬业奉献、身体健康;
(三)了解中国博士后制度及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有关政策,关心博士后人才培养;
(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后合作导师优先;
(五)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二、增补和更新专家信息程序
(一)个人申请
1.首次申请的专家请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信息采集表》(附件1),报流动站审核。
2.已成为评审专家的本次不再申请,如信息需要更新者,须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信息采集表》(附件1),报流动站审核。
(二)流动站审核录入
各流动站对照现有评审专家库名单(附件2),对符合条件的评审专家进行增补和更新。各流动站管理人员凭博士后工作管理账号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进入“专家管理”界面,点击“新增”进行专家增补,按要求逐项、逐位录入符合条件的专家信息(参照附件3),于11月30日前提交至学校审核。
(三)学校审核录入
人事处对各流动站提交的专家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三、有关要求
(一)经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审核通过的专家即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正式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将参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各类资助项目的评审工作,请各流动站务必高度重视,确保信息真实可靠,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对专家实行信誉度管理。对违反评审纪律或多次无法完成评审任务的专家,取消评审专家资格。
(三)增补专家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名称请参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学科目录》。(附件4)
联系人:卫 丹
联系电话:87082970
人事处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