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在站博士后及拟进站博士: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32号), 2024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简称“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2024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4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获选国资计划专项经费资助者,同时享受学校博士后薪酬待遇。
申请人如符合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申报条件可同时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
申请人须为2024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且无科研失信情况。
3.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
4.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5.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6.拟进站的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拟定初步研究计划。拟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 逾期未办理进站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
7.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3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本站博士后研究期间未申报过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过往未获得过2023年国资计划B、C档单位推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设站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
8.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者须在我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9.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10.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各类国家博士后 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 以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不得申报。
(二)国资计划B、C档
申请人须为我校科研流动站2024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3.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3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拟进站的申请人须提交学位证明。已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或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拟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 逾期未办理进站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
5.入选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
6.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2024年国资计划将于2月20日开始线上申报,申请人可进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
(一)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
1.个人申请(3月20日前)
申请人进入项目申报官网,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生成申报书,上传相关内容材料并完成线上提交。所上传原件扫描件须为PDF格式。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申报书。申请人进入项目申报官网,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生成申报书上传,自行线下填写无效。
(2)推荐意见表。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并完成填写,导师签字并上传原件扫描件。
(3)学位证明。拟进站的申请人须提交学位证明。已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或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4)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项目课题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个数不超过5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批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2.单位审核(3月21日-3月25日)
各单位完成审核工作,将《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推荐表》(附件1)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国际交流中心512室),电子版发送至postdoctor@nwsuaf.edu.cn。
3.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审核申报材料并推荐。
(二)国资计划B、C档
1.个人申报(3月27日前)
(1)申请人进入项目申报官网,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生成申报书,上传相关内容材料并完成线上提交。同时,将纸质《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2份)报送所在单位进行评审。
(2)申请人可自主选择仅申报国资计划B、C档资助,或同时申报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资助。其中,仅申报国资计划B、C档资助的人员,可直接登录B、C档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同时申报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资助的人员,须先进入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上B、C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拟进站人员须先注册再申报。
(1)各单位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预评审,确定推荐人选。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对学术水平高、科研潜力大、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优先推荐。
(2)各单位要在规定期限内将《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2份)、《国资计划(B档、C档)拟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国际交流中心512),《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postdoctor@nwsuaf.edu.cn。
3.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将在各单位评审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国家下达指标数择优推荐。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24年国资计划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和拟进站博士积极申报,并将申报工作与本单位师资选聘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动员2024届校外优秀博士毕业生依托我校相关流动站申报该项目。
2.请申请人仔细阅读《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评分标准》(附件3)和《国资计划(B档、C档)评分标准》(附件4),严格参照评分标准认真撰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本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3.通过博新计划(国资计划 A 档)通讯评审进入会议评审、但未获得该资助的申请人,如符合相应条件(仅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申请人实际进站单位与申请时依托的设站单位一致;申请人同时申报国资计划 B、C 档且获设站单位推荐),可获得国资计划 B 档资助。
4.获选人员在站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的,须注明“本研究成果由‘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资助”及资助编号(Supported by the Postdoctoral Fellowship Program of CPSF under Grant Number ***)。
联系人:卫丹
联系电话:87082970
人事处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