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博士后网»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4批面上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7-19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    作者: 

各流动站、相关学院(所)、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23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相关要求,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4批面上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5万元。对从事基础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

二、申请条件

1.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且无科研失信情况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进站后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派出类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类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申请。

5.在本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生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4批面上资助申请书》并上传佐证材料。申请人将《申请书》提交合作导师审核,并按照合作导师意见进行修改后,务必于8月31前提交流动站初审。

(1)申请书 “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申请书中的“一级学科”可与申请人所在流动站所属一级学科不一致。

(2)申请书“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一经查出,取消其资助资格。

2.流动站初审

流动站通过多种形式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质量把关,对需要修改的申请书驳回申请人修改。流动站工作人员务必于9月3日前登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提交学校审核。

(三)学校审核

学校网上审核申报材料后,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四、相关要求

1.请各流动站和相关学院(所)高度重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积极申报。

2.各流动站须严格核查申请人科研失信情况,对于有科研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网上提交。

3.申请人应严格参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评审指标说明》(附件)认真撰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本人申报信息、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虚假内容,一经查实,申请人的申请和获选资格将被取消。

4.申请人应严格按照专家意见,认真修改、完善项目申请书,切实提升项目申报书质量,提高项目命中率。

联系人:卫丹

联系电话:029—87082970


附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评审指标说明

人事处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