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流动站、相关单位、博士后及博士: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持续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32号)和陕西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关于做好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18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参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智汇赋能发展 博创引领未来
二、大赛安排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8月开展陕西省预选赛,9月开展全国复赛(书面评审)工作,10月开展全国总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总决赛在山东省烟台市八角湾国际会展中心举办。
(二)比赛项目。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海洋开发与应用、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各组别可根据项目报名情况调整赛道。
(三)参赛方式。符合参赛条件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所在团队于6月8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sdhwrc.com)自主报名(参赛条件详见附件1)。
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等各组别赛事的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创新赛、创业赛由省人社厅进行预选并组队参赛。
三、奖励政策
(一)陕西省参赛奖励
1.对在我省预选赛中胜出的创新赛各赛道、创业赛排名前50%的项目颁发荣誉证书;获金、银、铜奖的项目,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省内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陕西省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
2.入围全国总决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纳入下年度博士后资助重点考虑对象;其在陕创办的企业,可优先设立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并推荐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3.对入围全国总决赛的海外(境外)赛、揭榜领题赛项目颁发优胜奖。
(二)全国总决赛奖励
1.各组别的每个赛道颁发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大赛组委会按照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的标准向获奖者发放奖金,优胜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向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
(三)其他奖励
在我省预选赛和全国总决赛中获奖的项目,优先支持入驻“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园”,对实质性入驻园区的项目按照有关政策予以支持。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赛,并按照“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精心组织”的工作思路,持续做好大赛相关工作。
(二)参赛人员须于6月8日前完成系统报名,并将报名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一致,一式七份胶印成册)、报名表(附件3)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国际交流中心512室)。
(三)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决赛期间食宿和市内交通由大赛执委会统一安排。
联系人:卫丹
联系电话:87082970
人事处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