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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办理异地备案须知

发布日期: 2022-09-09   点击数:次   作者:   

一、备案人员范围

参加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以下简称“两类人员”),可自助办理西安市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

1.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西安市外连续生活、居住、工作6个月以上人员。

2. 临时就医人员

经西安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其中一家,多次检查、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或无条件进行检查治疗的危重患者需异地转诊人员。

因工作、学习、探亲等临时外出急诊就医人员。


二、备案办理规则

1. 自助备案人员应如实填写备案信息,签署纸质或电子版个人“承诺书”,提交后自动审核,立即生效。

2.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以自助办理长期备案。长期备案有效期以申请起止时间为准,自助备案开通后6个月之内不做变更或注销。

3.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以自助办理临时备案。临时备案有效期为申请起始之日起90天内。因病情好转等原因返回参保地的,自助撤销备案手续。

4. 允许参保人员同时存在一条长期备案信息和一条临时备案信息。


三、自助备案开通方式

两类人员在异地就医前,凭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保卡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者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办理自助备案开通,即可在就医地所有异地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

1. 网上办事大厅——适用于省内、跨省自助备案

个人使用电脑登陆“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选择“进入个人网厅”,选择左方 “异地就医备案”, 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按照页面提示登记信息后保存完成。备案结果在“异地就医备案信息查询”模块查询。

2. 手机办理——适用跨省自助备案

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 微信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为本人或家人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开通。(注:小程序只能为本人办理)。备案结果在“备案记录”中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