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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人事处是在学校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颁布的有关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师资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机构与编制管理、教职员工的管理、工资薪酬、社会保险(养老、医保、工伤等)、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下设师资科、人事科、劳资科、社保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社保中心)、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公室、人事档案室等。

 人事科岗位职责

1. 负责处、科级机构设置、部门职责的确定以及人员编制的核定与管理。

2. 负责有关人事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的制订和落实。

3. 负责岗位设置与聘用及管理。

4. 负责职员职级晋升工作。

5. 负责职工的招聘、录用、退休、返聘、退职等。

6. 负责教职工校内、外调动、新教工报到、注册等。

7. 负责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考勤与奖惩。

8. 负责接收、协助安置军转干部。

9. 负责制订年度师资补充计划,落实师资选聘工作。

10. 负责工作证、校徽、退休证的发放与管理。

11. 负责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

12. 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维护、开发、利用和人事月、季、年统计报表的制订。

13.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师资科岗位职责

 1. 负责实施师资队伍建设及师资培养工作。

2. 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承担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攻读学位的审核、协议签订等工作。

4. 负责校外访问学者来校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博士后日常管理及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工作。

6. 负责各类专家的评选、推荐及日常管理工作。

7. 负责名誉、客座、兼职教授及外聘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8.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9.  配合完成教师资格证的办理工作。

10.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资科岗位职责

 1. 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工资管理;

2. 校内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制订、实施;

3. 负责各类津贴、交通补贴、探亲费、护理费、保健津贴等的审核;

4. 负责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抚恤金、丧葬费、精简人员生活费、职工残疾子女补助费等的管理和发放;

5. 负责因工伤残人员的鉴定及伤残金的审核;

6. 负责计划外用工人员的工资审核与管理;

7. 负责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技师评聘工作;

8. 负责劳资信息资料的日常维护和月、季、年报的统计;

9. 完成处领导的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保科岗位职责

 1. 负责教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参保申报、档案审核、信息变更、关系转移等);

2. 负责全校聘用人员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基金核算、台账建立、转接等工作;

3. 负责学校职工工伤认定材料的申报、生育费用报销的初审、申报和备案;

4. 负责学校去世职工遗属、六十年代精减人员年度登记和生活困难补助费用核发;

5. 完成处领导的交办的其他工作 。

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公室岗位职责

1. 建立健全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制度;

2. 审核(备案)用人单位非事业编制岗位设置和用工计划;

3. 督促用人单位办理非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等手续;

4. 管理学校社保账户,办理非编人员社会保险业务。

人事档案室职责

  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贯彻国家人事档案管理政策;制定校内各类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人事档案的接收、整理、编号、装盒、上架、查阅、借阅、咨询、保管、统计、转递等工作;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指导校内相关部门做好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整理、归档工作;严格执行人事档案的保密制度,确保人事档案的安全。

秘书岗位职责

1. 协助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负责草拟以处名义印发的有关文稿。

2. 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立卷和归档等工作。

3. 协助做好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了解、检查对上级文件、会议通知、处务会议决定及人事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4. 负责处务会议和全处工作人员会议记录。

5. 负责人事处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6. 负责人事处年鉴的编写。

7. 处内固定资产登记和管理及办公用品的保管和发放等。

8. 做好有关方面来信来访的接待。

9.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