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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职称评审权限继续下放

发布日期: 2016-03-22   点击数:次   作者:   

  为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实施情况,在对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结果评估基础上,结合青年教师学术发展调研和预聘制教师调研反馈意见,为满足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学校决定继续深化职称改革,出台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补充规定,让职称评审更加科学合理。

  一是继续下放评审权限。撤销教学为主型教师校级评议组,将教学为主型教师由学校组织统一评审改为按学科或学院设立评议组组织评审。分别设立外语学科评议组、体育学科评议组、马克思主义学科评议组,其它单位教学为主型教师参加本单位学科评议组评审。

  二是放宽研修经历要求。随着近年来国内外知名高校博士毕业生补充到教师队伍,有海外经历教师比例不断提高,为鼓励青年教师潜心研究,对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再要求境内外研修经历,对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除体育、艺术、汉语言文学、大学生心理、马克思主义等学科外只要求曾有过境外研修或合作6个月以上的经历即可。

  三是增加直聘条件。结合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时将“获批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列入直聘业务条件,进一步拓展优秀青年教师晋职的绿色通道。

  四是进一步完善破格条件。明确破格晋升仅限于未达到正常晋升年限要求,且取得较为突出科研成果的教师方可申报破格,进一步突出破格申报的学术导向。

  五是重视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实际贡献。引导教师科研与教学并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破格晋升教授职务中增加承担本科生课程和学生评教相关要求,改变在破格晋升时重科研轻教学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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