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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就学校拟聘教师副高级职称聘任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 2017-06-01   点击数:次   作者:杨远远    

  近日,学校出台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拟聘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依据该办法,有5位拟聘教师将获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就相关问题,人事处副处长任武刚接受记者采访。

  问:《办法》制定出于什么目的?

  答:我校目前青年教师引进有两个渠道,一是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二是实施预聘制。人才引进可根据个人业绩由学校聘任正高或副高级职务,但对于通过预聘制引进的学术水平较高、业绩突出的博士毕业生没有相应的聘任办法。因此,为吸引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发展潜质的博士毕业生补充教师队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经学校研究制定了本办法。

  问:《办法》适用范围和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该办法适用于科研业务水平达到学校直聘或破格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条件或相当水平,且拟进入我校教师岗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

  问:《办法》有着怎样的聘任程序?

  答:符合条件人员向拟聘单位提出申请,拟聘单位召开教授(学术)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进行评议,同意后向学校推荐,学校审核通过后将申请人材料送同行专家评审,评审通过人员经学校人才工作组审定后发文聘任。

  问:经过该《办法》聘任的副高级职务教师聘用方式有什么特点?

  答:对经过该《办法》聘任副高级职务的教师聘用方式有两种:一是正式入职,不再实行预聘制,按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兑现相应薪酬。二是按预聘制入职,继续执行年薪制,基础年薪最高可上浮到15万元,三年预聘期满后,根据聘用合同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转为长聘,并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本人实际工作情况,解除聘用或降级聘用。

  问:经过该《办法》聘任的副高级职务教师聘用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

  答:对于经人才工作组审定通过人员,其副高级职务聘任时间从入校报到时间算起。

  问:请谈谈《办法》对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有什么作用?

  答:《办法》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拟进入我校的青年教师聘任副高级职务开辟了一条新的路径,让优秀青年教师可以不通过预聘制,而及早“转正”,安心学术、潜心研究、早出成果。对吸引优秀应届博士生、博士后来校工作,提升我校青年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建设一流师资队伍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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