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名博士后获批2018年陕西省博士后科研成果奖励和配套资助项目
近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2018年陕西省博士后科研成果奖励和配套资助项目获批人员名单,我校杨明明博士后获批陕西省博士后科研成果奖励项目,奖励金额2万元;王玉堂、陈琳、陆征、吴海波、郭梁、宋瑜龙、蔡传江、周栋、刘志刚、胡体旭、吕英华、杜羽、刘亮、曾庆东、靳标、赵磊、李超、刘栋、秦晓梁、代鲁鲁、毛柯、马百全、关长飞、刘长海、王深浩、舒敦涛、母海钵、毛虎德、李聪、张楚天、王娟、陈华涛、余克强、赵娟、段敏等35名博士后获批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配套资助项目,资助总额288.2万元。
陕西省博士后科研成果奖励和配套资助项目一般在每年的三月份集中组织申报。陕西省博士后科研成果奖励对在站期间申请并获得陕西省或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的我省在站博士后(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三位、三等奖前两位),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在站期间协助在陕企业开发、改进取得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产品),持省级以上鉴定证书,每项给予10万元的研发奖励。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助对在站期间申请且获得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我省在站博士后,由省财政一次性给予所获资助(第一次到位资金)金额50%的配套资助(最高资助不超过30万元)。
陕西省博士后科研成果奖励和配套资助项目是陕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落实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对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项目,旨在鼓励和支持我省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博士后开展创新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工作,是博士后研究人员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科研经费的重要来源。今后,学校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博士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同时,加大陕西省博士后项目资助的宣传力度,组织并实施好各类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