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教师选聘政策 开展招聘宣传工作——2015年教师选聘工作全面展开
11月16至24日,人事处组织10个学院的专家和负责人赴南京和武汉两地的17所高校、科研院所进行教师招聘宣传工作,标志着我校2015年教师选聘工作全面展开。
为做好此次教师招聘宣传工作,相关学院根据教师选聘计划,提前与南京和武汉两地重点高校的相关专业所在院系进行联系,发布需求信息。同时各学院的专家和负责人深入到相关院系,与毕业生现场交流,宣传学校的招聘政策,解答应聘者的疑问,使更多的毕业生对我校的基本情况、毕业生选聘政策及待遇等有更深入、全面的了解,同时也加强了我校和相关高校的联系。在南京和武汉期间,还参加了河海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组织的四场大型校园招聘会。我校优越的教学科研平台和优厚的待遇,吸引了众多博士毕业生的青睐,收到大量应聘简历,招聘宣传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学校从2015年开始,对教师选聘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新进教师实行聘用制,聘期三年。在聘期内晋升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聘期届满考核合格后,转为长期聘用,否则不再续聘。在聘期内实行年薪制,年薪12万元,同时大幅提高科研启动费资助标准,自然科学类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10万元。
2015年学校招聘计划确定后,为了能在新政策实行后尽快启动选聘工作,物色到更多优秀人才,人事处于10月21日至27日前参加了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社局组织的“2015重点单位赴北京、东北人才引进推介会”。推介会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和大连理工大学等多所高校设立招聘专场。在各高校专场推介会上,全面介绍了我校毕业生选聘政策和待遇等。
根据工作安排,人事处近期还将赴部分高校集中地区进行教师招聘宣传工作,同时继续组织各学院根据学科需要,有针对性的赴相关高校广泛物色人选,保证学校2015年教师选聘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