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2批特别资助(站前)项目的通知
各博士后流动站及拟进站博士:
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9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相关要求,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2批特别资助(站前)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我校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式
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2019年全国资助人数约400人,资助标准为18万元。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和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报。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其中,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要求博士学位获得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后;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8年1月1日以后,且须2019年1月1日后进站。
3.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和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前需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定初步研究计划。合作导师应为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
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5.原则上不允许申请进入与博士相同的一级学科、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
6.入选人员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7.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不得申请。
8.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9.申报项目须为资助申请指南中规定的研究方向(附件1)。
三、申报程序
1.申请材料
(1)3月20日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2批特别资助(站前)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上传后提交学校审核,同时打印纸质《申请书》(双面打印)。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纸质申请书校验码须与系统一致为有效。
《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将取消其资助资格。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注:(2)-(4)中材料须同时上传扫描件。
2.材料提交
申请人将《申请书》、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按顺序合并装订成2套(A4幅面,左侧装订,以《申请书》封面为封皮),务必于4月12日前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国际交流中心512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1.申请2019年博新计划且符合本项目条件的人员可申报。
2.请申请人仔细阅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2批特别资助(站前)项目评审说明》(附件2)。
3.申请书封面“投送学科名称”应以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为准,申报资助项目所属学科与申报人所在流动站所属学科可以不一致。
4.请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请,并与博士后合作导师沟通交流,认真撰写申请材料。
联系人:卫丹
联系电话:029—87082970
附件: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2批特别资助(站前)项目申报研究方向;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2批特别资助(站前)项目评审说明。
人事处
2019年3月5日